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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实施好“爱心超市”救助项目,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今年7月,营山县残联对“爱心超市”救助项目工作展开调研。根据群众反馈意见和意愿,决定加强创新“爱心超市”管理,优化服务质量,扩大救助覆盖面。经多方考察论证,最终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加入对残疾人的帮扶救助服务。通过筛查选择和协商,县残联与营山县正大超市签订“爱心超市”共建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权利。 营山县残联为确定的县城300名贫困残疾人对象,按每人每年400元标准及时拨付爱心救助购物资金,由正大超市为残疾人定制可挂失的选择商品定额消费密码卡,在超市显著位置悬挂有残联标识的“爱心超市”牌,残联对“爱心超市”的服务质量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超市按需求组织好货真、质优、价实的商品,建设好方便残疾人购物环境,落实购物引导员为残疾人合理选择商品提供爱心服务,绿色通道对残疾人购物实行优先结算。通过创新“爱心超市”管理,既确保让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的日常生活用品合理、质优、价廉、领取快捷、方便,又维护了残疾人选择商品的自主权,使他们在感受党和政府温暖、社会关爱的同时充分享受到贴心有尊严的高效优质服务,同时也减轻了残联工作人员的负担。 营山县残联为解决县城各社区贫困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困难,为其提供救济帮助,创新“爱心超市”管理模式,受到残疾人家庭的欢迎和社会各届好评,实现了“两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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