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营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同营山县地税局、营山县财政局相关领导在县残联会议室对201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问题召开讨论会。 副理事长黄珂向地税、财政部门通报了2016年残保金征收使用情况,并对2017年残保金征收情况,提出了一些请求,请求地税部门加大稽查力度,改变残保金征收方式;请求财政部门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按照南财综〔2016〕58号文件第九条要求,把党政机关、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代扣并汇总,由地税局入库。 地税局通报了2016年残保金征收情况,对2017年残保金征收情况作出了估计,同意每年加大对残保金应缴单位的稽查力度,确保每年的残保金及时入库。对是否执行南财综〔2016〕58号文件第九条要求持积极肯定态度,并希望财政部门相关同志向主要领导汇报,争取2017年残保金征收工作顺利完成。 财政局相关领导听取了残联和地税局的意见,表示残疾人事业是全县重点关注的事业,县财政拿出了500万元的预算充入残保金中,关于是否执行南财综〔2016〕58号文件第九条要求,会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将最后决定及时转告残联和地税局。 理事长王兰辉对地税、财政工作上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三方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通力合作,加大对残保金的征收力度,为全县残疾人事业更好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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