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  页
  • 组织机构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业务工作
  • 专题专栏
  • 联系我们
  • 政务服务
    | 视频新闻 | 图片新闻 | 机关党建 | 组联工作 | 宣传文体 | 康复工作 | 教就扶贫 | 维权工作 | 爱心助残 | 先进典型
    南充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庇护工场申请须知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8/6/5   浏览次数:5221   信息录入:南充市残联   【字体: 】    收藏   打印

    一、 申请条件

    ² 具有南充市户籍、年龄1635岁之间的精神或智力残疾人,具有合法监护人;

    ² 能够自理日常生活,无严重行为障碍;

    ² 有明确的学习和工作愿望;

    ² 无传染病及严重躯体性疾病(如乙肝、心脏病、衰竭、虚脱、癫痫症等);

    ² 无酗酒、吸毒或赌博等不良嗜好;

    ² 精神障碍申请人须经精神科医生鉴定,证明其精神状态稳定,能够坚持参加训练。

     

    二、 申请材料

    ² 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

    ² 近期正面小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² 近期(三个月内)由精神科医生出具的诊断报告或精神科病历(针对精神障碍申请人)。

     

    三、 申请程序

    ² 申请人到中心咨询并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² 中心按申请次序约见申请人及家属面谈,进行综合能力评估;

    ² 通过评估后,中心统一组织申请人参加体检;

    ² 体检合格后,中心将安排进入工场(观察期)的具体时间;

    ² 观察期开始时,学员及家属分别签署《学员知情同意书》、《家属知情同意书》,进入训练阶段;

    ² 对评估或体检不合格者,中心将退回申请,并做好相关的告知或转介工作。

     

    四、 观察期

    申请成功后,学员将接受为期一个月的观察期训练。工场根据该学员在观察期内的表现,评定其是否能够成为正式学员。

    若学员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未达到理想条件,中心可能延长其观察期或拒绝申请。

     

    五、 服务期限

    学员在工场接受训练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 退出服务及再申请

    ² 自然退出:学员在训练期间实现公开就业或自主创业,即可退出服务。

    ² 违例退出:训练期间基于以下任一理由,也可能被终止服务:

    - 经评估表明,学员未能从工场服务中获益;

    - 学员在训练期间出现情绪或行为异常,持续一段时间且没有好转;

    - 学员在训练期间只能维持较低的出勤率;

    - 学员重复违反工场的相关规定;

    - 学员无合理原因连续两周不到工场参训,作自行退出服务处理;

    - 在任何原因下,学员离开工场超过一个月便作自行退出服务处理。

    ² 退出服务后如需再参加工场训练,须经正式程序重新申请及评估。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建议使用IE6以上版本浏览器,在1024*768以上屏幕分辨率下浏览本网站
    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2018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4069562号-1  川公网安备 51130202000233号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302号 邮编:637000 办公室:2666971 教就科:2223265 康复科:2666202 组宣科:2222543 信访室电话:2583052 222495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