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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县(区)残联提出的复审请示,9月16日,市残联、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组织康复专家组成复核评审组,专家组根据四川省残联印发的《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川残办〔2019〕63号)和四川省残联、省民政厅、省卫健委印发的《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残办〔2023〕8号)文件的标准对南充阳光儿童康复中心等4家单位进行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复审。现将评审情况公示如下:
一、南充市阳光儿童康复中心(现址顺庆区人民中路183号)符合孤独症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
二、南充星光康复活动中心(现址顺庆区镇江西路二段2层155号)符合肢体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和智力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
三、南充市康语启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顺庆区华胜路6号2层1号)符合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
四、营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营山县绥安大道62号)符合肢体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30日17:00前向市残联康复科反映(联系电话:0817-2666202)。
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