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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招聘编制外全国第九届残运会筹备工作人员的公告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2/3/30   浏览次数:5648   信息录入: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 】    收藏   打印

    全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将于2015年在四川举行。为做好全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相关筹备工作,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全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www.cdpf.org.cn,下同]及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www.scdpf.org.cn,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为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办公地点位于成都市星辉东路6号。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全国第九届残运会筹备工作人员,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统一管理,与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名额
        本次编制外招聘名额18名,具体岗位见《四川省残联2012年招聘编制外第九届残运会筹备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的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的基本条件要求和《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以及其他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同等条件下,有基层残联工作经历者、残疾人专干专委、大学生村官优先 。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理的;
        (2)曾被学校、单位开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专业、岗位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起止时间为:2012年4月 6日至4月10 日12:00止。
        采取现场报名和传真资料报名形式。报考者报名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4月省残联公开招聘编制外全国第九届残运会筹备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附后,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送至或传真省残联人事处,(传真号:028-61293315)
        考生所填《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条件要求由省残联面试前资格审查及签订合同前复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登记表》1份、个人简历1份,同底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相关工作经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出具的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传真资料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同时传真提供以上材料到省残联人事处,不能按要求全面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具有相应报考资格。
        (三)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残联人事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和对传真资料的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因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情况决定是否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现场和传真资料报考者在笔试前一天到省残联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缴费50元。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时间:2012年4月15日)
         笔试工作由省残联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分析理解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  单在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公布。(时间:2012年4月19日)
        2.面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
        省残联人事处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省残联人事处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本公告所有报考条件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所有报考者带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在面试前一天到省残联人事处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在面试前一天到省残联人事处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缴费80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仍视为有效人数。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4月26日)
        考试总成绩按参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四川省残联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时间:2012年4月 29日)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残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聘人数),需笔试、面试成绩总分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
        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结果由四川省残联按照相关体检标准予以确认。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残联安排在初次体检以外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省残联根据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由人事处通知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报到上班,并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提前试用人员一并纳入试用期满考核)。在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原招聘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书面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八、待遇
        1.基本工资:具备本科学历者每月1800元;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者每月2000元。
        2.相关补贴:生活补贴、午餐补贴、通讯补贴等每月共600元。
        3.奖金:根据工作实绩和表现,每月100元-500元不等。
        4.社保: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险。
        5.试用期2个月,每月只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至2013年12月;期满后视其工作表现续签劳动合同,2015年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结束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6.工作期间住宿由应聘人员自行解决。
        九、特别提示
        1.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省残联不接受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人事档案,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省残联网站上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个人因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十一、报名地点及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地点:成都市星辉东路6号省残联人事处
        联系人:杨生明  阮国华  彭凯
        联系咨询电话:028-61397215、61293315 (传真)
        监督电话:028-83325429(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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