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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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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慷 |
| I P : |
240e:379:469c:b801:69a3** |
| 来自: |
南部县 |
| 时间: |
202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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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残疾证需要哪些材料呢,需要到指定机构评定残疾程度吗
| 南部县残联于[2025/8/6]回复: 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具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情形,经过治疗、康复至少半年时间仍不能痊愈、恢复的,方能提出办理残疾人证申请,在乡镇(街道)残联领取《南部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一次性告知书》:符合上述残疾体征或者疑似条件的申请人按照《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一次性告知书》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 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医院病情证明资料(没有医院证明的可以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本人生活照片、10 名以上邻居签字证明材料及所有证明人的电话号码等(精神智力类)),向户口所在乡镇(街道)
残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残疾人证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电话号码。上述身份证和户口本都是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鉴定:经省级卫生健康委和残联审核确定的县内医院或者专业机构作为评定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指定医院或者机构,南部县内指定机构南部县人民医院、南部县中医医院负责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的评定,南充民健医院负责智力、精神残疾的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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