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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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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鹏 |
I P : |
219.133** |
来自: |
仪陇县 |
时间: |
202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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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残联的领导: 我于今年(2024年)8月29日的“南充市残联”公众号文章《南充市惠残信息消费政策来啦!》获悉,残疾人家庭可凭残疾人证办理优惠业务。 但是近期咨询仪陇县金城镇状元街营业厅员工时被告知他们并未收到通知,表示没有此活动。因此想从此了解是否活动仍在进行?如果仍能办理,除了残疾人证等证明还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感谢倾听,希望能收到答复。
仪陇县残联于[2025/1/2]回复: 许先生您好!
按照《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关于开展残疾人广播电视信息消费优惠活动的通知》(南残联〔2024〕1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与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仪陇县分公司联合开展残疾人广播电视信息消费优惠活动,活动对象为具有仪陇县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各级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工作者和服务机构。如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请持身份证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居住地就近广电营业网点申请办理。
仪陇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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