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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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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利梅 |
| I P : |
2409:8a62:52a:32c0:bde2** |
| 来自: |
仪陇县 |
| 时间: |
2020/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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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孩子刚刚查出双耳听力问题,马上3岁了不会说话,医院的建议是需要佩戴助听器,再结合做语训等康复训练,我想问问,市残联对这类病人的帮扶政策都有什么?配助听器和康复训练是否需要在残联指定机构办才能享受政策?因为目前我在成都生活,如果在其它地方配的助听器和做康复训练,能否有相应帮助补偿?
| 仪陇县残联于[2020/11/23]回复: 何利梅女士:您好!
您通过市残联网站信箱留言了解您家听障孩子享受国家相关救助政策等事宜,现回复如下: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9〕3号)文件规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手术(含多次手术)的,每名不超过3万元/年;开展康复训练的,按南充现行标准执行;给予辅助器具适配的,基本辅助器具适配不超过0.5万元/人,人工耳蜗不超过6万元/人、助听器不超过1万元/人,辅助器具适配后,两年内不得再救助同一类型辅助器具(矫形器除外)。
除以上救助政策外,我县还对开展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出台了相关具体救助政策:“脑瘫、听力、语言残疾儿童每名不超过 2 万元/年”、“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仪陇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康复需求,且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儿童”、“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经县残联同意后转介至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因此,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规定,您家孩子康复训练必须在与我县残联签定服务协议的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才能享受相关救助政策,其他没有和我县残联签定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不能享受相关救助政策。您为孩子申请助听器可以在我县残联开具推荐信到“南充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语训部”办理。目前您在成都生活,需监护人持户口本、残疾证、诊断证明到我县残联开具转介手续,到县残联签定的定点康复机构“成都市青羊区康语阳光康复中心”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
县残联康复股咨询电话0817-7213282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仪陇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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